問題來源:
一、不談經(jīng)營,高管百萬年薪的紙上籌劃
籌劃案例:個人所得稅的籌劃方法
張三是某集團高級副總裁, 本年共取得工資薪金收入120萬元(不考慮其他)。張三想對年薪金收入進行適當?shù)幕I劃,以便少繳個人所得稅,大體考慮了兩個方案。
原方案:以薪金發(fā)放模式,按綜合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籌劃方案:設(shè)立一家工作室,轉(zhuǎn)換崗位身份,由原來的副總裁變成企業(yè)的經(jīng)營顧問,由工作室對公司開展業(yè)務,取得顧問服務費。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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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方案:張三以綜合所得形式繳納個人所得稅(不考慮專項附加扣除)。
個人所得稅= ( 120-6 ) ×45%-18.19=33.11 萬元
籌劃案:
應納增值稅=120÷ ( 1+3% )×3% =3.5萬元(或免稅)
城建稅及附加=3.5×12%=0.42萬元(或免稅)
申請核定,假設(shè)0.5%-5%
個人所得稅=120×5%=6萬元
問題:
君不見,哪個集團的高管出來搞工作室
老板比較喜歡,隨時終止合作,免辭退賠償
思考:實務中“企業(yè)”怎么籌劃百萬年薪的高管?
郝笑笑
2023-09-03 16:08:58 947人瀏覽
這邊老師說的是以綜合所得形式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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