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與持股比例不同為何不能200×20%×60%算
問題來源:
正確答案:B
答案分析:B公司收到股息在丙國的間接負擔稅款:100÷(1-20%)×20%=25(萬元)
高老師
2025-11-12 20:21:23 288人瀏覽
因為本題中的分配比例與持股比例并不是相同的,因此不能按照您說的公式來計算。
C公司應納稅所得額為200萬元,C公司將稅后利潤中的100萬元分配給B公司,C公司的稅后利潤=200*(1-20%)=160萬元,分配比例=100/160=62.5%,按照您的計算方法的話,應該是200*20%*62.5%=2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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