啤酒包裝物押金為何影響啤酒消費稅稅率確定
判斷 啤酒 甲類和乙類 的時候 含包裝物押金 計算消費稅 在計算包裝物押金稅務處理 一般包裝物押金 當月收取的押金不征收消費稅和增值稅 為什么在判斷 啤酒 甲類和乙類 的時候 又包含呢 這個例題我有些迷瞪了 關于押金 
問題來源:
【答案】C
【解析】(1)啤酒分為甲類和乙類,分別適用250元/噸和220元/噸的單位稅額。啤酒分類以每噸出廠價的高低作為劃分標準,每噸不含增值稅出廠價(含包裝物及包裝物押金)3000元(含3000元)以上是甲類啤酒。計算啤酒分類的包裝物押金不包括供重復使用的塑料周轉箱的押金。(2)鮮啤酒每噸出廠價=[29000+(2000-500)÷(1+13%)]÷10=3032.74(元),為甲類啤酒;無醇啤酒每噸出廠價=[13800+750÷(1+13%)]÷5=2892.74(元),為乙類啤酒。(3)甲廠當月應繳納消費稅=10×250+5×220=3600(元)。
喬老師
2025-12-18 19:24:19 632人瀏覽
勤奮刻苦的同學,您好:
因為啤酒、黃酒是從量計算消費稅,計稅依據是銷售數量,與價格無關,所以包裝物押金不能作為啤酒、黃酒的消費稅計稅依據。
但是因為啤酒是根據出廠價確定稅率,出廠價超過3000元/噸為甲類、不超過3000元/噸為乙類,分別適用250元/噸和220元/噸的單位稅額。
所以出廠價可能會影響稅率的高低,故國家為了防止納稅人將出廠價格拆分為價款+包裝物押金,故意降低出廠價以達到少繳納稅款的目的,所以規(guī)定包裝物押金要作為出廠價的一部分用以確定啤酒的稅率。
相關答疑
-
2026-01-11
-
2026-01-10
-
2024-11-27
-
2024-10-31
-
2024-10-30
您可能感興趣的稅務師試題




津公網安備1201020200075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