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用38,不用70*80%?
問題來源:
正確答案:A
答案分析:增值稅=(80-38)/(1+5%)×5%=2(萬元)。
王老師
2023-10-21 12:55:06 730人瀏覽
哈嘍!努力學習的小天使:
70是重置成本價,70×80%是評估價,不能在計算增值稅時扣除。評估價是納稅人轉讓存量房計算土地增值稅的扣除項目。
個人轉讓購置的商鋪,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不動產的購置原價或作價后的余額為銷售額,購置商鋪時支付購置價款38萬元,這38萬元就是購置原價,所以應該減除38萬元,另外注意,只能減除原價,不能減除相關稅費。
每個努力學習的小天使都會有收獲的,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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