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緩刑 | 假釋 | |
適用對象 | (1)拘役 (2)3年以下有期徒刑 (指宣告刑,非法定刑) | (1)有期徒刑 (2)無期徒刑 |
不適用的情形 | (1)累犯 (2)犯罪集團首要分子 | (1)累犯 (2)“殺強綁搶火爆(暴)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 (3)對于生效裁判中有財產性判項,確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或不全部履行 (4)被撤銷假釋的罪犯,一般不得再假釋 |
期限 | 緩刑考驗期: (1)拘役:原判刑期~1年,不少于2個月 (2)有期徒刑:原判刑期~5年,不能少于1年 | (1)執(zhí)行多少方可假釋 ①有期徒刑:執(zhí)行原判刑期1/2以上 ②無期徒刑:執(zhí)行13年以上 (2)假釋考驗期: ①有期徒刑:剩余刑期 ②無期徒刑:10年 |
效力、適用 | 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zhí)行 | 犯罪分子假釋后,仍應執(zhí)行剝奪政治權利的附加刑;從假釋之日起計算 |
單老師
2025-11-06 15:49:05 146人瀏覽
緩刑考驗期
(1)拘役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2個月。
(2)有期徒刑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這個就是同學所說的3年那個規(guī)定)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
這句話的意思是假如這個人被判處2年有期徒刑(要在監(jiān)獄里面待2年,這個期限是3年以下才能緩刑),此時給設置一個緩刑考驗期4年,那么可以不關進去,在外面觀察他4年(這個4年是緩刑考驗期),4年啥事沒有,就不用關進去了。
(3)緩刑考驗期限,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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