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4.丙受丁脅迫將房屋低價出售給丁,丙可以行使撤銷權。根據(jù)《民法典》規(guī)定,丙行使撤銷權應遵循的規(guī)則有( )。
A.自丁的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1年內行使撤銷權
B.自丁的脅迫行為開始之日起3個月內行使撤銷權
C.自丁的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3個月內行使撤銷權
D.自2017年7月20日起3年內行使撤銷權
E.自丁的脅迫行為開始之日起1年內行使撤銷權
【答案】A
【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權消滅:(1)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1年內、重大誤解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3個月內沒有行使撤銷權;(2)當事人受脅迫,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1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3)當事人知道撤銷事由后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放棄撤銷權;(4)當事人自民事法律行為發(fā)生之日起5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
王老師
2020-10-29 12:59:58 5500人瀏覽
所有權絕對消滅,即所有權與其主體分離,而他人亦未取得該權利,簡單理解就是“物已經不存在了”比如:丙的汽車自燃后報廢
相對消滅,即所有權與其主體分離,而由他人取得該權利,簡單理解就是“物是人非”比如:乙將其手機贈送給朋友
您再理解一下,希望可以幫助到您O(∩_∩)O相關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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