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表示是什么意思?
問題來源:
特征 | (1)實施民事法律行為(要求相應民事行為能力) (2)以被代理人名義實施,法律后果歸被代理人 (3)授權范圍內:獨立發(fā)出或受領意思表示 | |
分類 | 法定代理VS委托代理VS職務代理、概括代理VS特別代理、單獨代理VS共同代理(≥2個代理人,共同行使代理權)、本代理VS再代理(系被代理人的代理人) | |
再代理 | 同意、追認 | 僅對第三人選任、對第三人指示負責 |
未經(jīng)同意、追認 | 對轉委托第三人行為擔責(情況緊急除外) | |
違法代理 | 連帶責任 | |
代理權濫用 | 自己代理(效力待定)、雙方代理(效力待定)、惡意串通(連帶責任) | |
無權代理 | (1)狹義:效力待定民事法律行為 (2)表見代理:本質無權代理+有權代理權利外觀=代理行為有效 | |
職務代理 | (1)以“單位”名義實施,對“單位”生效 (2)意定授權:授權限制內不束外(默認相對人善意) (3)越權代理(法定授權)訂立合同:原則上對“單位”不生效(不承擔違約責任,但可能承擔賠償責任),表見代理除外(默認相對人非善意,相對人應舉證證明盡到合理審查義務) | |
丁老師
2025-10-07 15:16:03 232人瀏覽
勤奮刻苦的同學,您好:
希望可以幫助到您O(∩_∩)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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