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正確答案:C
答案分析:業(yè)務招待費扣除限額1=(5000+1200)×5‰=31(萬元),業(yè)務招待費扣除限額2=60×60%=36(萬元),應調整的應納稅所得額=60-31=29(萬元)。
汪老師
2023-11-05 12:03:05 936人瀏覽
只要是銷售(營業(yè))收入,無論是來自于境內的,還是境外分支機構的,都可以作為計算廣宣費、業(yè)務招待費扣除限額的基數(shù)。因為總分機構,是同一個納稅主體,所以無論是來自境內還是境外分支機構的銷售收入,最終都要匯總納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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