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銷售服務可選擇簡易計稅的情形(3%)
(1)公共交通運輸服務。包括輪客渡、公交客運、地鐵、城市輕軌、出租車、長途客運、班車;
解釋
班車,是指按固定路線、固定時間運營并在固定站點??康倪\送旅客的陸路運輸服務,不等同于單位內部的通勤班車。
提示
一般納稅人提供的鐵路旅客運輸服務,不得選擇按照簡易計稅辦法計算繳納增值稅。
(2)經認定的動漫企業(yè)為開發(fā)動漫產品提供的動漫腳本編撰、形象設計、背景設計、動畫設計、分鏡、動畫制作、攝制、描線、上色、畫面合成、配音、配樂、音效合成、剪輯、字幕制作、壓縮轉碼(面向網絡動漫、手機動漫格式適配)服務,以及在境內轉讓動漫版權(包括動漫品牌、形象或者內容的授權及再授權)。
(3)電影放映服務、倉儲服務、裝卸搬運服務、收派服務和文化體育服務;
(4)以納入營改增試點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動產為標的物提供的經營租賃服務;
(5)在納入營改增試點之日前簽訂的尚未執(zhí)行完畢的有形動產租賃合同;
(6)提供物業(yè)管理服務的納稅人,向服務接受方收取的自來水水費;
(7)非企業(yè)性單位中的一般納稅人提供的研發(fā)和技術服務、信息技術服務、鑒證咨詢服務,以及銷售技術、著作權等無形資產,提供技術轉讓、技術開發(fā)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
(8)提供非學歷教育服務、教育輔助服務;
(9)公路經營企業(yè)中的一般納稅人收取營改增試點前開工的高速公路的車輛通行費;
(10)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務;
解釋
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務,是指施工方不采購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購輔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費、管理費或者其他費用的建筑服務。
(11)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務;
解釋
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設備、材料、動力由工程發(fā)包方自行采購的建筑工程。
(12)一般納稅人銷售自產機器設備的同時提供安裝服務,應分別核算機器設備和安裝服務的銷售額,安裝服務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13)一般納稅人銷售外購機器設備的同時提供安裝服務,如果已經按照兼營的有關規(guī)定,分別核算機器設備和安裝服務的銷售額,安裝服務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14)一般納稅人為建筑工程老項目提供的建筑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解釋
建筑工程老項目,是指:①《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注明的合同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項目;②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項目。
(15)建筑工程總承包單位為房屋建筑的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提供工程服務,建設單位自行采購全部或部分鋼材、混凝土、砌體材料、預制構件的,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16)農村信用社、村鎮(zhèn)銀行、農村資金互助社、由銀行業(yè)機構全資發(fā)起設立的貸款公司、法人機構在縣(縣級市、區(qū)、旗)及縣以下地區(qū)的農村合作銀行和農村商業(yè)銀行提供金融服務收入;
(17)對中國農業(yè)銀行納入“三農金融事業(yè)部”改革試點的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分行下轄的縣域支行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分行下轄的縣域支行(也稱縣事業(yè)部),提供農戶貸款、農村企業(yè)和農村各類組織貸款取得的利息收入;
(18)對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納入“三農金融事業(yè)部”改革的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分行下轄的縣域支行,提供農戶貸款、農村企業(yè)和農村各類組織貸款取得的利息收入;
(19)資管產品管理人運營資管產品過程中發(fā)生的增值稅應稅行為,暫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3%征收率繳納增值稅。
4.銷售服務可選擇簡易計稅的情形(5%)
(1)銷售或經營租賃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動產;
(2)一般納稅人2016年4月30日前簽訂的不動產融資租賃合同,或以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動產提供的融資租賃服務;
(3)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銷售自行開發(fā)的房地產老項目;
(4)轉讓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權;
(5)一般納稅人提供勞務派遣服務,可以選擇差額納稅的;
(6)一般納稅人提供人力資源外包服務;
(7)納稅人提供安全保護服務,選擇差額納稅的;
(8)一般納稅人收取試點前開工的一級公路、二級公路、橋、閘通行費。
提示
一般納稅人發(fā)生上述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guī)定的特定應稅銷售行為,一經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36個月內不得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