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答案】?
王老師
2025-04-08 11:01:37 462人瀏覽
附合和加工是物權變動中的不同情形:
附合:兩個以上不同人的財產結合后難以分離(如甲的水泥和乙的磚砌成墻),所有權按“主物歸屬”或“價值比例”處理;
加工:一方用他人材料制成新物(如甲用乙的木料做家具),所有權一般歸加工人,但因增值大小可能例外。
區(qū)別核心:附合是物與物結合,加工是改造原材料成新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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