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做投保人和受益人的區(qū)分?
“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險人死亡、傷殘或者疾病的,保險人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險費的,保險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向其他權(quán)利人退還保險單的現(xiàn)金價值。”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的,或者故意殺害被保險人未遂的,該受益人喪失受益權(quán)。
問題來源:
邵老師
2025-08-08 19:42:35 433人瀏覽
您提到的這個區(qū)分非常關鍵!在保險法中,投保人和受益人故意造成保險事故的法律后果完全不同:
如果是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險人死亡、傷殘或疾病,保險公司可以直接免責,不賠保險金(僅需退還現(xiàn)金價值給其他權(quán)利人)。
但如果是受益人故意造成事故,法律僅剝奪該受益人的領取資格,保險公司仍需賠付保險金——這筆錢會給其他受益人,或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chǎn)處理。
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相關答疑
-
2025-09-01
-
2025-08-05
-
2024-09-03
-
2024-07-06
-
2020-05-09


津公網(wǎng)安備1201020200075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