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考點十三 債的消滅(★★)
1.清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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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償人 |
債務人、債務人的代理人、第三人(該第三人僅為清償人,不具有債務人身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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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法律規(guī)定或者合同約定,清償可以由第三人進行;若第三人的清償能使債權人得到滿足,且對債權人并無不利時,第三人的清償應為有效,債權人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 (1)由第三人履行:當事人約定由第三人向債權人履行債務,第三人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債務人應當向債權人承擔違約責任 (2)第三人代為履行: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第三人對履行該債務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權向債權人代為履行;但是,根據(jù)債務性質、按照當事人約定或者依照法律規(guī)定只能由債務人履行的除外。債權人接受第三人履行后,其對債務人的債權轉讓給第三人,但是債務人和第三人另有約定的除外(2022年新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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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領清償人 |
債權人、債權人的代理人、債權受領證書的持有人、第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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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真正利他合同:當事人約定由債務人向第三人履行債務,債務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向債權人承擔違約責任 (2)真正利他合同:法律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第三人可以直接請求債務人向其履行債務,第三人未在合理期限內明確拒絕,債務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第三人可以請求債務人承擔違約責任;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抗辯,可以向第三人主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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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償標的 |
債務人原則上應以債的原定給付為全部清償以滿足債權,不得以他種給付代替;但債務人若以他種給付代替原定給付為清償,并經債權人同意的,也可以發(fā)生債之清償?shù)男Я?/sp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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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償?shù)?/span> |
清償?shù)乜捎呻p方合意選擇確定,也可依給付的性質確定;若雙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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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付貨幣 |
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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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不動產 |
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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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給付 |
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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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償期 |
當事人有約定的,從其約定,當事人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請求履行,但是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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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償費用 |
除法律有特別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有特別約定外,清償費用由債務人承擔;但因債權人原因增加的清償費用,由債權人承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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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償?shù)殖洌?span>2022年新增) |
(1)債務人對同一債權人負擔的數(shù)項債務種類相同,債務人的給付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由債務人在清償時指定其履行的債務 (2)債務人未作指定的,應當優(yōu)先履行已經到期的債務;數(shù)項債務均到期的,優(yōu)先履行對債權人缺乏擔保或者擔保最少的債務;均無擔?;蛘邠O嗟鹊?,優(yōu)先履行債務人負擔較重的債務;負擔相同的,按照債務到期的先后順序履行;到期時間相同的,按照債務比例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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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人在履行主債務外還應當支付利息和實現(xiàn)債權的有關費用,其給付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應當按照下列順序履行: (1)實現(xiàn)債權的有關費用 (2)利息 (3)主債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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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老師
2022-08-18 17:05:09 14713人瀏覽
哈嘍!努力學習的小天使:
真正的利他合同是指法律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第三人可以直接請求債務人向其履行債務,第三人未在合理期限內明確拒絕,債務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第三人可以請求債務人承擔違約責任;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抗辯,可以向第三人主張;比如甲賣給乙商品,兩個人簽訂買賣合同,并約定由丙直接向甲來索取商品,如果甲未向丙交付商品,丙可以直接請求甲承擔違約責任,突破了合同的相對性)
不真正的利他合同是指當事人約定由債務人向第三人履行債務的,債務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應當向債權人承擔違約責任。比如甲賣給乙商品,兩個人簽訂買賣合同,約定甲直接向丙交付商品,甲未交付商品,這種情況甲只向乙承擔違約責任,沒有突破合同的相對性。
給您一個愛的鼓勵,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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