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已披露內(nèi)容還會出現(xiàn)在審計報告的其他事項段?
問題來源:
AI智能答疑老師
2025-06-28 10:17:11 1169人瀏覽
您的問題很敏銳!這里的關鍵在于:雖然管理層已在財務報表附注中披露了修改原因,但注冊會計師仍需要在新的審計報告中主動提醒使用者去關注這個重要變化以及原審計報告依然存在的事實。
根據(jù)審計準則的要求,針對第三時段期后事項(財務報表報出后發(fā)現(xiàn)的修改),注冊會計師必須通過增加強調(diào)事項段或其他事項段,明確指向附注中的披露內(nèi)容,并特別提示使用者結(jié)合原審計報告來理解修改后的報表。其他事項段在此的作用并非補充未披露信息,而是為了突出這一特殊修改行為及其影響,確保使用者不會遺漏這個關鍵變動。因此,即使附注已說明,審計報告仍需單獨提示。
您的理解抓住了“披露”的重要性,但此處的其他事項段是為了強化溝通效果,而非替代披露。這樣做完全符合準則對第三時段期后事項的報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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