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審計報告日后,注會沒有義務實施審計程序?
老師好,審計報告日到財務報表報出日之間,注會不是還負有被動識別的責任么,這段時間內如果發(fā)生了調整事項,管理層也同意修改,不是還得實施必要的審計程序么?為什么說審計報告日后就沒有義務實施任何程序了呢?
問題來源:
下列有關期后事項審計的說法中,正確的有( ?。?。
正確答案:B,C,D
答案分析:
選項A錯誤,注冊會計師并不需要對之前已實施審計程序并已得出滿意結論的事項執(zhí)行追加的審計程序。
于老師
2020-09-14 17:42:02 5636人瀏覽
我們這里說的“義務”指的是去識別期后事項的義務,也就是實施專門的審計程序去發(fā)現期后事項。
而對于我們三個時段的期后事項來說,只有第一時段的期后事項,注會是負有主動識別的義務的。是需要實施專門的審計程序的。
而對于像第二時段,我們是被動知悉了期后事項,所以才對應的采取了應對措施,不是我們主動實施程序去識別的期后事項,所以說注會沒有義務針對財務報表實施任何審計程序。
一定要注意,這里的審計程序指的是識別期后事項的程序,而不是針對發(fā)現的期后事項實施的應對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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