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投分送視同銷售的問題解答
老師 我這里有幾個個問題 1、6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是投資給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 說明商品又進入了增值稅的鏈條中 ,因為投資的是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那么如果購進的貨物投資給你我這樣的個人呢,視同銷售嗎
2、7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者投資者。這里并沒有說明股東或者投資者是企業(yè)、個體工商戶還是其他個人,那如果購進的貨物分配給你我這樣的自然人股東或者投資者呢,這也視同銷售嗎
3、8.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視同銷售。這里的個人包括你我這樣的個人嗎,如果包括,那么購進的貨物無償贈送給你我這樣的個人,你我這樣的個人屬于最終消費者,也要視同銷售呢,如果這里要視同銷售,那購進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也應該視同銷售啊,
問題來源:
第一節(jié) 征稅范圍與納稅義務人
【考點4】征稅范圍的特殊行為——視同發(fā)生應稅行為
4.將自產或者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非應稅項目。
5.將自產、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
6.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
7.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者投資者。
8.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
9.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無償提供服務,但用于公益事業(yè)或者以社會公眾為對象的除外。
10.單位或者個人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無償轉讓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但用于公益事業(yè)或者以社會公眾為對象的除外。
11.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許老師
2020-06-21 15:14:40 11504人瀏覽
1.是不需要視同銷售的哦~
2.是的, 是需要視同銷售的,這里是分配的單位交增值稅,而不是股東或者投資者交稅的。
3.這里的個人是包括你我他這樣的自然人的,
對于外購貨物用于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不視同銷售,對于這個問題,您可以從兩個角度來理解:
(1)增值稅是流轉稅,如果購進貨物用于投資、分配、贈送的話,這個貨物還處于增值稅的流轉環(huán)節(jié),鏈條并沒有中斷,但所有權已經發(fā)生變化了,因此需要視同銷售繳納增值稅,而購進貨物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集體福利、個人消費,貨物流出了增值稅的領域,企業(yè)就已經是貨物的最終消費者了,加之增值稅是由最終消費者承擔,所以不再視同銷售。
(2)如果購進貨物用于投資、分配、贈送不視同銷售的話,那以后就再也不會有買賣行為的發(fā)生了,企業(yè)之間完全可以我贈送你一批輪胎,你贈送我一批汽車;你投資我一批原材料,我投資給你一批產成品,那稅務機關就沒辦法征稅了,因此,需要視同銷售繳納增值稅。
希望可以幫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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