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個人取得不可公開交易的股票期權在行權后轉讓的
居民個人取得不可公開交易的股票期權在行權后轉讓的,轉讓時獲得的高于購買日公平市場價的差額,按照“財產(chǎn)轉讓所得”征稅,轉讓時繳納的相關稅費是否也可以扣除?
喬老師
2025-11-23 18:22:27 381人瀏覽
哈嘍!努力學習的小天使:
是的,居民個人轉讓不可公開交易股票期權行權后的股票時,轉讓時繳納的相關稅費可以在計算 “財產(chǎn)轉讓所得” 個人所得稅時扣除。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七條明確規(guī)定:“財產(chǎn)轉讓所得,按照一次轉讓財產(chǎn)的收入額減除財產(chǎn)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計算納稅?!边@里的 “合理費用” 包括了轉讓財產(chǎn)過程中發(fā)生的相關稅費。
希望可以幫助到您O(∩_∩)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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