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馬老師
2025-04-14 22:37:11 593人瀏覽
哈嘍!努力學習的小天使:
根據規(guī)定,允許扣減的外購金額是基于購進時的金額按稅率比例折算后的結果,而無須考慮后續(xù)加工后的銷售比例。因為資源稅的計算關注的是應稅產品的生產環(huán)節(jié),而非銷售數量,所以是按照“生產領用數量”抵扣已納資源稅的。題目中,外購的8萬元鐵原礦已經通過稅率折算調整為16萬元(對應選礦稅率),這屬于購進環(huán)節(jié)的調整,與后續(xù)加工成480噸并銷售400噸無關。因此,直接全額扣除即可,不需要乘以400/480的比例。
每個努力學習的小天使都會有收獲的,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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