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答案】AB
【解析】選項C:對國家稅務總局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國家稅務總局申請行政復議。對國家稅務總局行政復議決定不服的,申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也可向國務院申請裁決,國務院的裁決為最終裁決。選項D:對稅務機關與其他行政機關以共同的名義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共同上一級行政機關申請行政復議。
汪老師
2024-07-21 14:56:41 788人瀏覽
不是的,這里要注意辨析:
對于罰款與加處罰款相關的復議管轄存在差別,對稅務機關作出逾期不繳納罰款加處罰款的決定不服的,向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稅務機關申請行政復議。但是對已處罰款和加處罰款都不服的,一并向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稅務機關的上一級稅務機關申請行政復議。
本題對應的是前種情況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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