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個人經(jīng)營所得不適用200萬內(nèi)減半計稅政策
老師,這里為什么不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200萬元的部分,可以減半計算應納稅額?
問題來源:
級數(shù) | 全年應納稅所得額 | 稅率(%) | 速算扣除數(shù)(元) |
1 | 不超過30000元的 | 5 | 0 |
2 | 超過30000元至90000元的部分 | 10 | 1500 |
3 | 超過90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 20 | 10500 |
4 | 超過300000元至500000元的部分 | 30 | 40500 |
5 | 超過500000元的部分 | 35 | 65500 |
【答案及解析】
喬老師
2025-08-13 16:11:29 308人瀏覽
哈嘍!努力學習的小天使:
不超過200萬元的部分可以減半計算的這個政策適用主體是個體工商戶。
本題李某個人的經(jīng)營所得是來源于“合伙企業(yè)”,不是個體戶,因此不適用您說的這個優(yōu)惠政策哦~
每個努力學習的小天使都會有收獲的,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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