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扣代繳的增值稅為何能作為進項稅額抵扣
問題來源:
喬老師
2025-07-29 13:41:03 460人瀏覽
哈嘍!努力學習的小天使:
您可以這樣理解:在國內(nèi)購進服務,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準予抵扣進項稅額,對于購買方來說屬于增值稅稅額的承受方。
從境外購進服務,也是一樣的道理,境外銷售方是增值稅納稅人,購買方雖然是幫著境外銷售方把稅款交給我國稅務機關(guān),但實際上這部分增值稅稅額是購買方支付的,所以境內(nèi)購買方是增值稅的實際承受方,如果不讓境內(nèi)購買方抵扣進項稅額的話,那么購買方的稅負就大了,不公平,因此取得完稅憑證,準予抵扣進項稅額。
您再理解一下,如有其他疑問歡迎繼續(xù)交流,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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