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諾期限是要約的條款,還是受要約約人做出的?
姜老師
2023-08-13 13:42:42 878人瀏覽
承諾期限:承諾應當在要約確定的期限內(nèi)到達要約人。要約沒有確定承諾期限的,承諾應當依照下列規(guī)定到達:
①要約以對話方式作出的,應當即時作出承諾;
②要約以非對話方式作出的,承諾應當在合理期限內(nèi)到達。
起算時間
①要約以信件或者電報作出的,承諾期限自信件載明的日期或者電報交發(fā)之日開始計算。信件未載明日期的,自投寄該信件的郵戳日期開始計算。
②要約以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快速通訊方式作出的,承諾期限自要約到達受要約人時開始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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