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銷項稅額必須當月抵消嗎
來源:東奧會計在線責編:劉子玥2025-11-18 11:28:09

并非必須當月抵扣。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四條的規(guī)定:“納稅人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chǎn)、不動產(chǎn),應納稅額為當期銷項稅額抵扣當期進項稅額后的余額。應納稅額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當期銷項稅額小于當期進項稅額不足抵扣時,其不足部分可以結轉下期繼續(xù)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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