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折現率與回收期能衡量風險而另兩者不行
不理解講義里面這道關于項目投資風險的題目。 為什么折現率和回收期能夠衡量投資風險,但是內含報酬率和會計報酬率不行?
問題來源:



劉老師
2025-11-21 13:29:58 548人瀏覽
投資風險的核心是未來現金流量的不確定性,折現率的本質是風險補償率—— 項目風險越高,投資者要求的額外補償(折現率)就越高。
例如:高風險的創(chuàng)新項目,投資者要求的折現率(如 20%)遠高于低風險的傳統(tǒng)項目(如 8%)。
若指標計算中使用了折現率(如凈現值、現值指數),則該指標通過折現率的高低,直接將風險大小量化為折現成本,從而體現投資風險。
投資風險也體現在資金回收的時間不確定性上 —— 回收期越短,意味著資金能快速收回,后續(xù)風險(如市場變化、技術淘汰)的影響越小;回收期越長,資金長期占用的不確定性越高(風險越大)。
內含報酬率的核心是使項目凈現值為 0 的折現率,它衡量的是項目本身能提供的預期收益率,而非風險。
會計報酬率是靜態(tài)的賬面收益指標,既不考慮資金的時間價值,也不反映未來收益的波動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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