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宮老師
2026-02-08 12:27:45 178人瀏覽
尊敬的學員,您好:
不是哈,您結(jié)合老師下面的總體分析看一下:
財務(wù)的賬務(wù)處理是延續(xù)的,延長信用政策是第2季度開始的,但是之前的信用政策下產(chǎn)生的應收賬款是已經(jīng)發(fā)生的了,無法改變,所以,延長信用政策后,對原先的信用政策下的未收款項是有影響的,無法一下子切斷,全部采用延長后的信用政策來計算,有一個過渡時期。
第二季度信用期延長一個季度后,原本應當在第三季度收回的貨款,會在第4季度收回。
第二季度未享受折扣的25%,會利用信用政策的最長期限,信用期如果不延長的話,第二季度剩余的25%是下季度收回,即在第三季度收回,信用期延長一個季度后,這個本該在第三季度收回的25%的貨款,就要在第四季度收回了。
所以第三季度的現(xiàn)金收入只有第三季度收回的75%,即2025年第三季度預計的現(xiàn)金收入=15000×(1+20%)×75%×(1-5%)=12825(萬元)
每天努力,就會看到不一樣的自己,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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