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五 車船稅
考點01?征稅范圍、納稅人和適用稅額
(一)征稅范圍
1.車船稅的征稅范圍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屬于《車船稅法》所附《車船稅稅目稅額表》規(guī)定的車輛、船舶。車輛、船舶,是指:
(1)依法應當在車船登記管理部門登記的機動車輛和船舶;
(2)依法不需要在車船登記管理部門登記的在單位內(nèi)部場所行駛或者作業(yè)的機動車輛和船舶。
2.境內(nèi)單位和個人租入外國籍船舶的,不征收車船稅。境內(nèi)單位和個人將船舶出租到境外的,應依法征收車船稅。
白話原理
租入外國籍船舶,作為承租方,不是自己的船舶,不用繳納車船稅。
出租船舶到境外,作為出租方,是自己的船舶,照章繳納車船稅。
3.臨時入境的外國車船和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澳門特別行政區(qū)、臺灣地區(qū)的車船,不征收車船稅。
(二)納稅人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屬于《車船稅法》所附《車船稅稅目稅額表》規(guī)定的車輛、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為車船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車船稅法》繳納車船稅。
管理人是指對車船具有管理權或者使用權,不具有所有權的單位和個人。
(三)稅目、稅額
| 稅目 | 計稅單位 | 備注 | 適用稅額 | |
| 乘用車 | 每輛 | — | 定額稅率 (題目作為已知條件告知) | |
| 商用車 | 客車 | 包括電車 | ||
| 貨車 | 整備質(zhì)量每噸 | 包括半掛牽引車、三輪汽車和低速載貨汽車等 | ||
| 掛車 | 按照貨車稅額的50%計算 | |||
| 其他車輛 | 專用作業(yè)車 | |||
| 輪式專用機械車 | 不包括拖拉機 | |||
| 摩托車 | 每輛 | — | ||
稅目 | 計稅單位 | 備注 | 適用稅額 | |
船舶 | 機動船舶 | 凈噸位每噸 | (1)拖船、非機動駁船分別按照機動船舶稅額的50%計算 (2)拖船按照發(fā)動機功率每 1千瓦折合凈噸位0.67噸計算征收車船稅 | 定額稅率 (題目作為已知條件告知) |
游艇 | 艇身長度每米 | — | ||
考點02?減免稅優(yōu)惠
(一)減免稅基本規(guī)定
1.捕撈、養(yǎng)殖漁船,免征車船稅。
2.軍隊、武裝警察部隊專用的車船,免征車船稅。
3.警用車船,免征車船稅。
4.懸掛應急救援專用號牌的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車輛和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專用船舶,免征車船稅。
5.依照法律規(guī)定應當予以免稅的外國駐華使領館、國際組織駐華代表機構及其有關人員的車船,免征車船稅。
(二)減免稅特殊規(guī)定
1.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車輛由部隊號牌改掛應急救援專用號牌的,一次性免征改掛當年車船稅。
2.對節(jié)能汽車,減半征收車船稅。
3.對新能源車船,免征車船稅。
免征車船稅的新能源汽車是指純電動商用車、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商用車。而純電動乘用車和燃料電池乘用車不屬于車船稅征稅范圍,對其不征車船稅。
考點03?應納稅額的計算
1.購置的新車船,購置當年的應納稅額自納稅義務發(fā)生的當月起按月計算。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年應納稅額÷12)×應納稅月份數(shù)
應納稅月份數(shù)=12-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取月份)+1
2.已繳納車船稅的車船在同一納稅年度內(nèi)辦理轉讓過戶的,不另納稅,也不退稅。
速懂案例
某港務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購入拖船2艘,發(fā)動機功率為6000千瓦/艘,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注明開票時間為7月1日。機動船舶凈噸位超過2000噸但不超過10000噸的,車船稅年稅額為5元/噸。
2025年該公司應繳納車船稅=6000×0.67×5×2×6/12×50%=10050(元)。
考點04?征收管理
項目 | 具體規(guī)定 |
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 | 取得車船所有權或者管理權的當月,即為購買車船的發(fā)票或者其他證明文件所載日期的當月 |
納稅地點 | (1)納稅人自行申報繳納車船稅的,納稅地點為車船登記地 (2)扣繳義務人代收代繳車船稅的,納稅地點為扣繳義務人所在地 (3)依法不需要辦理登記的車船,納稅地點為車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所在地 |
納稅申報 | 車船稅按年申報,分月計算,一次性繳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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