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辯權和抗辯的區(qū)別
精選回答

抗辯權和抗辯的區(qū)別在于功能不同、是否主張不同。
1.功能不同??罐q權的功能在于雖認可對方的請求權存在但阻礙請求權的行駛。“狹義的抗辯”的功能則在全部或部分否認對方的請求權存在。
2.是否主張不同。在訴訟中,法院可以不待當事人主張依職權主動適用“狹義的抗辯”。但抗辯權必須由抗辯權人主張,法院不得依職權主動適用。
抗辯權,是指妨礙他人行使其權利的對抗權,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權利是否為請求權在所不問。而狹義的抗辯權則是指專門對抗請求權的權利,亦即權利人行使其請求權時,義務人享有的拒絕其請求的權利。
抗辯權的三種類型先履行抗辯權、不安抗辯權、同時履行抗辯權。
1.先履行抗辯權,是指當事人互負債務,有先后履行順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后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履行請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請求
2.不安抗辯權,是指在有先后履行順序的雙務合同中,應先履行義務的一方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有難以給付之虞時,在對方當事人未履行或未為合同履行提供擔保之前,有暫時中止履行合同的權利。
3.同時履行抗辯權,是指在雙務合同中應當同時履行的一方當事人有證據證明另一方當事人在同時履行的時間不能履行或者不能適當履行,到履行期時其享有不履行或者部分履行的權利。
抗辯權,是指妨礙他人行使其權利的對抗權,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權利是否為請求權在所不問。而狹義的抗辯權則是指專門對抗請求權的權利,亦即權利人行使其請求權時,義務人享有的拒絕其請求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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