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據貼現現金流量表怎么處理

票據貼現在現金流量表中的處理,需要根據票據的類型以及是否附追索權等情況來確定,以下是具體分析:
銀行承兌匯票貼現
一般情況下,銀行承兌匯票貼現屬于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因為銀行承兌匯票通常具有較高的信用度,貼現銀行到期收回款項的可能性很大,企業(yè)在貼現時可以終止確認該應收票據。
貼現收到的現金應計入 “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 項目。這是因為票據貼現實際上是企業(yè)將銷售商品或提供勞務所形成的應收票據提前變現,本質上與銷售業(yè)務相關。
商業(yè)承兌匯票貼現
不附追索權:如果商業(yè)承兌匯票貼現時不附追索權,即貼現銀行在票據到期時不能向貼現企業(yè)追索款項,這種情況下,企業(yè)貼現時可以終止確認應收票據,貼現收到的現金同樣計入 “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 項目。
附追索權:當商業(yè)承兌匯票貼現附追索權時,由于貼現企業(yè)仍承擔著票據到期無法收回款項的風險,從實質重于形式的原則來看,該貼現業(yè)務不符合金融資產終止確認的條件,不能將其作為經營活動現金流量的增加。
此時,貼現收到的現金應作為一項籌資活動,計入 “取得借款收到的現金” 項目。因為附追索權的票據貼現相當于企業(yè)以應收票據為質押取得了銀行借款,在票據到期時,如果付款人不能支付款項,貼現企業(yè)需要向銀行償還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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