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yè)政策性搬遷備案流程是什么

企業(yè)政策性搬遷備案以稅務端為主線,按 “判定定性→開始年度備案→過程銜接→完成年度清算” 推進,核心時限為搬遷開始年度次年 5 月 31 日前報送備案材料,逾期多按非政策性搬遷處理。
核心流程
1.判定與立項(前置)
確認屬政策性搬遷:政府主導、社會公共利益,取得征收決定 / 搬遷公告等正式文件。
確定搬遷開始年度,同步制定重置規(guī)劃、補償協(xié)議、資產處置計劃。
2.材料準備(必報 + 可選)
必報:政府搬遷文件 / 公告、搬遷重置總體規(guī)劃、拆遷補償協(xié)議、資產處置計劃;復印件加蓋公章并注明與原件一致。
可選:資產產權與交接證明、處置憑證、虧損結轉說明、專項報告等。
3.報送備案(關鍵時限)
時限:搬遷開始年度次年 5 月 31 日前,向遷出地與遷入地主管稅務機關報送;跨區(qū)遷移的,遷入地負責后續(xù)清算。
渠道:電子稅務局線上報送,或辦稅服務廳線下提交,獲取受理回執(zhí)。
4.過程銜接(跨區(qū)遷移)
完成工商住所變更,辦理稅務遷移 / 變更登記,結清欠稅、繳銷 / 繳回發(fā)票、處理未結涉稅事項。
遷入地承繼相關資質與征管信息,后續(xù)涉稅事項由遷入地主管稅務機關管理。
5.完成年度清算(收尾)
判定搬遷完成(規(guī)劃基本完成、資產重置 / 處置到位、生產經營恢復等)。
完成年度報送企業(yè)所得稅年度申報表,同步報送搬遷清算相關材料(原清算損益表已廢止,按當地當期表單與口徑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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