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類別法下高校運行成本計算的基本程序
類別法是以本?粕、碩士生、博士生類別為成本計算對象的一種成本計算方法。其基本程序如下:
第一,確定成本計算對象。對象為高校及其培養(yǎng)的本專科生、碩士生、博士生。
第二,劃分應計入和不應計入高校運行成本的費用界限。高校運行成本的費用減去不應計入高校運行成本的費用即為應計入高校運行成本的費用。高校運行成本計算的內(nèi)容必須是學生在接受運行服務中發(fā)生的各種耗費。不應計入高校運行成本的費用,如,離退休支出、經(jīng)營支出等,要單獨進行歸集,應從高校運行成本計算的內(nèi)容中扣除。
第三,應計入高校運行成本的費用減去不應計入本期的高校運行成本的費用即作為本期高校運行成本。應計入高校運行成本的費用,有些與本期學生培養(yǎng)有關,有些與以前或以后期間的學生培養(yǎng)有關。這里的“本期”是指本次成本計算期間,通常為一個學年,不是本月。學生培養(yǎng)周期為3至5年,學生學習一門課程,短的幾個月,長的達到1年,因此每月計算成本沒有意義,采用一個學年計算成本比較合適。而高校固定資產(chǎn)購置費、大修理費、基本建設支出產(chǎn)生的受益期是跨學年的,因此,為準確計算成本必須對這些費用支出進行分攤,從應計入高校運行成本的費用中減去不應計入本期的高校運行成本的費用,余額為應計入本期高校運行成本的費用。高校固定資產(chǎn)購置費、大修理費、基本建設支出以折舊、待攤或預提處理的形式分期計入高校運行成本。
責任編輯:初曉微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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