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經濟法》基礎考點:經營者集中的申報
【小編導言】2014年注冊會計師報名時間為3月31日至4月25日,現(xiàn)階段進入2014注會基礎備考期,是打牢基礎的重要階段,我們一起來學習2014《經濟法》基礎考點:經營者集中的申報。
【內容導航】:
經營者集中的申報
【所屬章節(jié)】:
本知識點屬于《經濟法》科目第十一章反壟斷法律制度第四單元經營者集中的內容。
【知識點】:經營者集中的申報
1.申報標準
經營者集中達到下列標準之一的,經營者應當事先向商務部申報,未申報的不得實施集中:
(1)參與集中的所有經營者上一會計年度在“全球范圍內”的營業(yè)額合計超過100億元人民幣,并且其中至少兩個經營者上一會計年度在“中國境內”的營業(yè)額均超過4億元人民幣;
(2)參與集中的所有經營者上一會計年度在“中國境內”的營業(yè)額合計超過20億元人民幣,并且其中至少兩個經營者上一會計年度在“中國境內”的營業(yè)額均超過4億元人民幣。
2.豁免條件
經營者集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向國務院反壟斷執(zhí)法機構申報:
(1)參與集中的一個經營者擁有其他每個經營者50%以上有表決權的股份或者資產的;
(2)參與集中的每個經營者50%以上有表決權的股份或者資產被同一個未參與集中的經營者擁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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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蜜桃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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