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chǎn)處置增值稅是指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chǎn),應按照銷售額和應納稅額征收一定數(shù)額的增值稅。小規(guī)模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chǎn),按下列公式確定銷售額和應納稅額(3%減按2%征收):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3%),應納稅額=銷售額×2%。購進固定資產(chǎn)時為小規(guī)模納稅人,認定為一般納稅人后,固定資產(chǎn)抵扣了進項稅,再進行銷售的,增值稅=銷售價/1.16*16%
更新時間:2022-11-01 13:33:22 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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