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權日是指公司授予員工上述權利的日期。行權也稱執(zhí)行,是指員工根據(jù)股票期權計劃選擇購買股票的過程;員工行使上述權利的當日為行權日,也稱購買日。一般為股票期權授予日的市場價格或該價格的折扣價格,也可以是按照事先設定的計算方法約定的價格。
對于上市公司可轉讓的公開交易股票期權,員工行權時,其從企業(yè)取得股票的實際購買價(施權價)低于購買日公平市場價(指該股票當日的收盤價,下同)的差額,是因員工在企業(yè)的表現(xiàn)和業(yè)績情況而取得。
與任職、受雇有關的所得,應按“工資、薪金所得”適用的規(guī)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此項收入=(施權日股價-施權價)*施權股票數(shù)量,歸在授權日所屬年份的工資薪金所得計個人所得稅。
員工在行權日之前將股票期權轉讓的,以股票期權的轉讓凈收入,作為工資薪金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轉讓凈收入=(每股轉讓價-施權價)*轉讓股票數(shù)量
納入股票期權形式的工資薪金所得計稅。
對于上市公司非可轉讓的公開交易股票期權,員工行權日所在期間的工資薪金所得,應按下列公式計算工資薪金應納稅所得額:股票期權形式的工資薪金應納稅所得額=(行權日股票的每股市場價-員工取得該股票期權支付的每股施權價)×行權股票數(shù)量員工將行權后的股票再轉讓時獲得的高于購買日公平市場價的差額,是因個人在證券二級市場上轉讓股票等有價證券而獲得的所得,應按照“財產(chǎn)轉讓所得”適用的征免規(guī)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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