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管理熱點問題(2025年9月)

1.納稅人跨區(qū)提供建筑服務,跨區(qū)域涉稅事項報告如何開具?
答:具備網上辦稅條件的,納稅人可通過網上辦稅系統(tǒng),自主填報《跨區(qū)域涉稅事項報告表》。不具備網上辦稅條件的,納稅人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填報《跨區(qū)域涉稅事項報告表》,并出示加載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未換照的出示稅務登記證副本),或加蓋納稅人公章的副本復印件;已實行實名辦稅的納稅人只需填報《跨區(qū)域涉稅事項報告表》。
2.跨區(qū)域涉稅事項報告的辦理材料是什么?
答:1、《跨區(qū)域涉稅事項報告表》2份
????2、加載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yè)執(zhí)照(或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等)原件,或加蓋納稅人公章的復印件1份,原件查驗后退回。已實行實名辦稅的納稅人無需提供。
3.新電子稅局中若交款失敗(如通過銀聯繳款),如何重新繳費或變更繳款方式繳款(如通過三方協議繳款)?
?答:【我要辦稅】-【稅費申報及繳納】-【稅費繳納】【繳款憑證處理】,處理后重新進稅費繳納模塊,點擊未繳稅費,選擇需繳納的稅款,如已簽訂三方協議,可選擇三方協議進行扣款。
政策來源于: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點擊查看政策原文>>
說明:因政策不斷變化,以上會計實操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以官方更新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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