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列金額一般按多少計取

暫列金額沒有全國統(tǒng)一的固定計取比例,通常按分部分項工程費的 5%~10% 計取,具體金額由招標人結合項目特點、復雜程度、風險因素綜合確定。
因設計變更、地質條件變化等不可預見因素多,暫列金額比例可提高至 8%~15%。施工流程成熟、變更風險低,比例通常為 5%~8%。不確定性小,比例可低至 3%~5%。部分省市的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會發(fā)布計價指引,明確暫列金額的基準比例。例如部分地區(qū)規(guī)定:房屋建筑工程暫列金額按分部分項工程費的 5%~10% 計取,市政工程按 6%~12% 計取,招標人需結合當?shù)匾?guī)定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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