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李嘉圖 等價定理 | (1)觀點:李嘉圖等價定理認為,在某些條件下,政府無論是用債券融資還是稅收融資,其效果都是相同或者等價的,即稅收和債務等價 (2)結(jié)論:李嘉圖認為發(fā)行國債會助長政府的浪費心理,認為國債是有害的,反對發(fā)行國債 |
國債有益論 | (1)隨著國家干預主義的興起,李嘉圖國債有害的觀點逐漸被人們忘卻,代之而起的是“國債有益論”的觀點 (2)主張發(fā)行國債的理由: ①國債可以彌補財政赤字 ②可以直接影響人們的消費和投資 ③可以為中央銀行的公開市場業(yè)務提供更廣闊的回旋余地 ④特別是在有效需求不足的條件下,發(fā)行國債是防止嚴重的經(jīng)濟蕭條、實現(xiàn)充分就業(yè)、促進經(jīng)濟繁榮、增加國民收入的必要條件 (3)效果:國債融資與稅收融資相比,會帶給債權(quán)人一種“財富有所增加的幻覺”,導致人們減少當期儲蓄并增加消費,從而起到擴張社會總需求的效果 |
周老師
2025-08-23 18:50:45 860人瀏覽
李嘉圖等價定理指出,在給定政府支出路徑的前提下,為融資而選擇征稅或發(fā)行國債是等價的。該定理的核心機制在于,具有理性預期和代際利他主義的消費者會完全預見:當前政府債務所對應的未來本息償付,最終需由更高的稅收來滿足。因此,他們會將因發(fā)債而獲得的當期可支配收入增加全部儲蓄起來,以應對未來的稅負,從而使得總需求保持不變,這并沒有起到刺激經(jīng)濟的作用。該定理的成立依賴于一系列嚴苛假設,這使其在現(xiàn)實中更多是一個理論基準而非經(jīng)驗事實。(您可以簡單理解為發(fā)行國債增加的融資最終也需要通過以稅收為主的財政收入去償還,此時的稅收會相較于之前更重,效果基本一致)
政府雖不能隨意增稅,但其擁有的法定征稅權(quán)力所構(gòu)成的潛在財政空間,本身就是國債信用基礎的終極保障,迫使政府在違約危機前有能力通過政治程序啟動增稅來履行償付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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