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正確答案:C
答案分析:應(yīng)繳納的增值稅=450×13%=58.5(萬元),應(yīng)繳納的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58.5×(5%+3%+2%)=5.85(萬元),合計=58.5+5.85=64.35(萬元)。
趙老師
2025-09-06 12:18:14 1202人瀏覽
您說得對,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計稅依據(jù)通常是納稅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和消費稅之和。但在本題的業(yè)務(wù)(1)中,企業(yè)將自產(chǎn)藥品分配給股東,需要視同銷售繳納增值稅,而藥品不屬于消費稅的征稅范圍,因此沒有消費稅。這樣,附加稅費就只需以增值稅額58.5萬元為基數(shù)計算,即58.5 × (5% + 3% + 2%) = 5.85萬元,再加上增值稅本身,合計64.35萬元。解析中的處理方法符合題目實際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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