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收入與收入總額有何區(qū)別?
問題來源:
正確答案:B
答案分析:(1)銷售(營業(yè))收入=3000+200=3200(萬元);(2)限額1=3200×5‰=16(萬元),限額2=50×60%=30(萬元),限額1<限額2,稅前準予扣除的業(yè)務招待費支出為16萬元。
喬老師
2025-04-20 13:09:49 1278人瀏覽
哈嘍!努力學習的小天使:
要注意區(qū)分,第一題說的是收入總額。第二題計算業(yè)務招待費的銷售(營業(yè))收入,是不同的~
收入總額包含應稅收入、免稅收入、不征稅收入~
收入總額是說在企業(yè)所得稅的角度上看,所有的收入的合計,就是收入總額。包含應稅收入、免稅收入、不征稅收入。
影響企業(yè)所得稅:應稅收入計入應納稅所得額計稅,免稅收入和不征稅收入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不計算所得稅。
但是銷售(營業(yè))收入就不同啦~
銷售(營業(yè))收入=銷售貨物收入(包括視同銷售貨物收入)+提供勞務收入(包括視同提供勞務收入)+租金收入+特許權使用費收入+逾期未退包裝物押金收入。(不是所有的收入都包括在內(nèi))
銷售(營業(yè))收入是在計算業(yè)務招待費、廣告費和業(yè)務宣傳費扣除限額時用的??鄢揞~的計算,會影響業(yè)務招待費、廣告費和業(yè)務宣傳費的扣除金額,進而影響企業(yè)所得稅。
第一題,所有的收入都是要計入到收入總額的,所以全選。
第二題,只有銷售貨物收入和租金收入是要計入到銷售(營業(yè))收入當中去計算業(yè)務招待費的限額的基數(shù)的。所以要注意區(qū)分~
希望可以幫助到您O(∩_∩)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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