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2.根據資料(1),下列各項中,甲企業(yè)建造車庫領用自產水泥的會計處理正確的是( ?。?。
借:在建工程 33.9
貸:主營業(yè)務收入 3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3.9
借:主營業(yè)務成本 20
貸:庫存商品 20
借:在建工程 20
貸:庫存商品 20
借:在建工程 22.6
貸:庫存商品 2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2.6
借:在建工程 23.9
貸:庫存商品 2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3.9
正確答案:B
答案分析:
建造固定資產領用自產水泥,按成本計入在建工程,無需視同銷售,也不作進項稅額轉出處理,分錄如下:
借:在建工程 20
貸:庫存商品 20
申老師
2022-03-02 09:04:11 5693人瀏覽
自產產品用于本企業(yè)的自建廠房,這不屬于增值稅的視同銷售行為,不需要確認銷項稅額。
以下事項屬于視同銷售行為:
?。?)將貨物交付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代銷;
?。?)銷售代銷貨物;
?。?)設有兩個以上機構并實行統(tǒng)一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一個機構移送其他機構用于銷售,但相關機構設在同一縣(市)的除外;
?。?)將自產、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
?。?)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
?。?)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者投資者;
?。?)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
?。?)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無償提供服務,但用于公益事業(yè)或者以社會公眾為對象的除外;
?。?)單位或者個人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無償轉讓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但用于公益事業(yè)或者以社會公眾為對象的除外;
(10)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相關答疑
-
2025-03-16
-
2025-03-06
-
2023-05-13
-
2020-08-28
-
2019-11-05


津公網安備1201020200075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