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消費稅稅目與稅率的審核
(一)稅目具體類別:15類
類別 | 稅目 | 包括 | 不包括(或免稅) |
不健康 | 煙 | 卷煙、雪茄煙、煙絲、電子煙4個子目 | 煙葉 |
酒 | 白酒、啤酒、黃酒、其他酒4個子目 | 調(diào)味料酒、酒精 | |
奢侈品 | 高檔化妝品 | 高檔美容、修飾類化妝品,高檔護膚類化妝品,成套化妝品 金額限制:10元/毫升(克)或15元/片(張)以上 | 舞臺、戲劇、影視演員化妝用的上妝油、卸妝油、油彩、發(fā)膠和頭發(fā)漂白劑,普通護膚護發(fā)品 |
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 | 包括“金銀鉑鉆”和其他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含珍珠、翡翠、寶石坯等) | — | |
高爾夫球及球具 | 球、球桿(桿頭、桿身、握把)、球包(袋) | 高爾夫球帽 | |
高檔手表 | 金額限制:不含稅價每只10000元(含)以上的各類手表 | — | |
不環(huán)保 | 鞭炮、焰火 | — | 體育上用的發(fā)令紙、鞭炮藥引線 |
木制一次性筷子 | 指各種規(guī)格的木制一次性筷子(含未經(jīng)打磨、倒角的),強調(diào)木制且一次性 | 竹制筷子、木制工藝筷子 | |
實木地板 | 各種實木裝飾板、白坯板、素板等 | — | |
小汽車 | 乘用車、中輕型商用客車、超豪華小汽車(每輛不含稅零售價130萬元及以上) | 電動汽車、沙灘車、雪地車、卡丁車、高爾夫車、大客車、大貨車 | |
摩托車 | — | 氣缸容量250毫升(不含)以下的摩托車 | |
游艇 | 用于水上運動和休閑娛樂等非牟利活動的機動艇 | 無動力艇、帆艇 | |
成品油 | 汽油、柴油、石腦油、溶劑油、航空煤油、潤滑油、燃料油7個子目 | 免稅:符合條件的純生物柴油;生產(chǎn)成品油過程中作為燃料、動力及原料消耗掉的自產(chǎn)成品油 | |
電池 | 原電池、蓄電池、燃料電池、太陽能電池、其他電池 | 免稅:鋰原電池、鋰離子蓄電池、太陽能電池、燃料電池等 | |
涂料 | — | 免稅:施工狀態(tài)下?lián)]發(fā)性有機物含量低于420克/升(含)的涂料 |
(二)稅目注意事項
1.煙
(1)卷煙——分為甲類卷煙和乙類卷煙
甲類卷煙:調(diào)撥價≥70元/條;乙類卷煙:調(diào)撥價<70元/條。
提示:
判定標準:不含增值稅價,且換算為每條的價格。
(2)電子煙
包括煙彈、煙具以及煙彈與煙具組合銷售的電子煙產(chǎn)品。
2.啤酒
(1)分為甲類啤酒和乙類啤酒
甲類啤酒:出廠價≥3000元/噸;乙類啤酒:出廠價<3000元/噸。
提示:
出廠價判定標準:①含包裝物和包裝物押金,其中包裝物押金不包括重復使用的塑料周轉(zhuǎn)箱的押金;②為不含增值稅價;③單位為噸。
(2)對飲食業(yè)、商業(yè)、娛樂業(yè)舉辦的啤酒屋(啤酒坊)利用啤酒生產(chǎn)設備生產(chǎn)的啤酒,應當征收消費稅。
3.小汽車
購進乘用車或中輕型商用客車整車改裝生產(chǎn)的汽車,征收消費稅。
企業(yè)購進貨車或廂式貨車改裝生產(chǎn)的商務車、衛(wèi)星通訊車等專用汽車不屬于消費稅征稅范圍,不征收消費稅。
4.成品油
以汽油、汽油組分調(diào)和生產(chǎn)的甲醇汽油、乙醇汽油,征收消費稅。
以柴油、柴油組分調(diào)和生產(chǎn)的生物柴油,征收消費稅。
對符合條件的純生物柴油,免征消費稅。
對成品油生產(chǎn)企業(yè)在生產(chǎn)成品油過程中,作為燃料、動力及原料消耗掉的自產(chǎn)成品油,免征消費稅。對用于其他用途或直接對外銷售的成品油照章征收消費稅。
對以回收的廢礦物油為原料生產(chǎn)的潤滑油基礎油、汽油、柴油等工業(yè)油料免征消費稅。
(三)稅率
1.稅率形式
稅率形式 | 計征辦法 | 應稅消費品 |
比例稅率 | 從價計征 | 大部分應稅消費品 |
定額稅率 | 從量計征 | 只適用于黃酒、啤酒、成品油(口訣:從量黃啤油) |
比例稅率和定額稅率 | 復合計征 | 只適用于卷煙、白酒(口訣:復合交白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