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收賬款質押如何實現
精選回答

應收賬款質押是一種融資從屬的擔保方式,在應收賬款質押擔保的基礎上可以開展貸款、開立銀行承兌匯票、信用證、保函等多種銀行融資業(yè)務。
應收賬款可以作為質權標的是《物權法》的新規(guī)定,屬于權利質權。
但以應賬款出質,現實中還沒有太多的實例可作參考,只是《物權法》第二百二十八條有一個原則性的規(guī)定,即:以應收賬款出質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質權自信貸征信機構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應收賬款出質后,不得轉讓,但經出質人與質權人協(xié)商同意的除外。出質人轉讓應收賬款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應當注意的是:以應由賬款出質,必須要訂立書面合同,而且必須經過“信貸征信機構辦理出質登記”后你方才能依法享有對應收賬款的質權。如果不登記:質權合同成立、但質權沒有設立,你們到時無法行使質權、只有權按照質權合同的約定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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