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材料是主營業(yè)務還是其他業(yè)務
精選回答

銷售原材料屬于其他業(yè)務收入。
“其他業(yè)務收入”科目核算企業(yè)除主營業(yè)務活動以外的其他經營活動實現(xiàn)的收入,包括銷售材料、出租包裝物和商品、出租固定資產、出租無形資產等實現(xiàn)的收入。
原材料,是指企業(yè)在生產過程中經過加工改變其形態(tài)或性質并構成產品主要實體的各種原料、主要材料和外購半成品,以及不構成產品實體但有助于產品形成的輔助材料。在會計實務中,企業(yè)的原材料應當通過“原材料”科目、“生產成本”科目以及“銀行存款”等科目核算。其中,“原材料”科目主要用于核算企業(yè)庫存的各種材料的計劃成本或實際成本,該科目可以按照材料的保管地點以及材料的類別、品種和規(guī)格設置對應的二級明細科目。
原材料具體分類
原材料可分為:原料及主要材料、輔助材料、外購半成品、修理用備件、包裝材料、燃料。原材料按其存放地點可分三類:在途物資,庫存材料,委托加工物資。
原材料的主要賬務處理
1、企業(yè)購入并已驗收入庫的材料,按計劃成本或實際成本,借記本科目,按實際成本,貸記“材料采購”或“在途物資”科目,按計劃成本與實際成本的差異,借記或貸記“材料成本差異”科目。
2、自制并已驗收入庫的材料,按計劃成本或實際成本,借記本科目,按實際成本,貸記“生產成本”科目,按計劃成本與實際成本的差異,借記或貸記“材料成本差異”科目。委托外單位加工完成并已驗收入庫的材料,按計劃成本或實際成本,借記本科目,按實際成本,貸記“委托加工物資”科目,按計劃成本與實際成本的差異,借記或貸記“材料成本差異”科目。
3、生產經營領用材料,借記“生產成本”、“制造費用”、“銷售費用”、“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出售材料結轉成本,借記“其他業(yè)務成本”科目,貸記本科目。發(fā)出委托外單位加工的材料,借記“委托加工物資”科目,貸記本科目。采用計劃成本進行材料日常核算的,發(fā)出材料還應結轉材料成本差異,將發(fā)出材料的計劃成本調整為實際成本。采用實際成本進行材料日常核算的,發(fā)出材料的實際成本,可以采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或個別認定法計算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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