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權相關_2024年中級會計經濟法每日一練
人生一趟,積極向上,無論多少艱難險阻,都要勇往直前。中級會計《經濟法》每日一練更新,將目光投向未來,新的一天,新的開始,無需頻頻回首。

【單項選擇題】
根據物權法律制度規(guī)定,下列關于居住權的表述中,不正確的是( ?。?/p>
A.居住權不得轉讓、繼承
B.當事人可以約定允許將居住權出租
C.居住權自居住權合同生效時設立
D.當事人可以約定有償設立居住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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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選項C:設立居住權的,應當向登記機構申請居住權登記。居住權自“登記”時設立。
【相關知識點】
1.居住權是指按照合同約定,為了滿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對他人所有的住宅得以占有、使用并排除房屋所有權人干涉的用益物權。
2.當事人設立居住權,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居住權合同,也可以遺囑方式設立居住權。但是,居住權不得轉讓、繼承。
3.設立居住權的,應當向登記機構申請居住權登記。居住權自登記時設立。
4.居住權無償設立,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5.設立居住權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6.居住權期限屆滿或者居住權人死亡的,居住權消滅。居住權消滅的,應當及時辦理注銷登記。
注:以上中級會計考試練習題內容出自東奧教研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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