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證券法》的適用范圍——2026年中級會計《經濟法》預習階段知識點
紙上的耕耘與心間的播種同樣重要。2026年中級會計備考時寫下的每一筆,都是在知識的田野里,埋下來日收獲的飽滿籽粒。

【第六章 金融法律制度】
我國《證券法》的適用范圍
1.《證券法》適用于在中國境內,股票、公司債券、存托憑證和國務院依法認定的其他證券的發(fā)行和交易行 為; 《證券法》未規(guī)定的,適用《公司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
2.政府債券、證券投資基金份額的上市交易 ,適用《證券法》,其他法律、行政法規(guī)有特別規(guī)定的,適用其規(guī) 定。
3.資產支持證券、資產管理產品發(fā)行、交易的管理辦法,由國務院依照《證券法》的原則規(guī)定。
4.期貨、期權等衍生產品不適用《證券法》,其交易及相關活動適用《期貨和衍生品法》。
?推薦閱讀:預習有道!2026年中級會計《經濟法》預習知識點匯總
以上就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我國《證券法》的適用范圍相關內容。考生們要合理安排時間,充分利用預習階段的學習時間,積極備考,希望大家都能取得中級會計師資格證!
注:以上內容選自黃潔洵老師2025年《經濟法》輕1?基礎細講班課程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
津公網安備1201020200075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