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合同變化對保證責任的影響——2026年中級會計《經濟法》預習階段知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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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
主合同變化對保證責任的影響
| 情形 | 保證責任 | ||
內容變更 | 債權人和債務人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協(xié)商變更主債權債務合同內容 | 減輕債務的 | 保證人仍對變更后的債務承擔保證責任 |
| 加重債務的 | 保證人對加重的部分不承擔保證責任 | ||
期限變更 | 債權人和債務人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變更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履行期限 | 保證期間不受影響 (仍為原合同約定的或者法律規(guī)定的期間) | |
主債權轉讓 | 債權人轉讓全部或部分債權 | 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禁止債權轉讓 | 未通知保證人的,該轉讓對保證人不發(fā) 生效力 |
| 保證人與債權人約 定禁止債權轉讓 | 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保證人對受讓人 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 ||
主債務轉移 | 債權人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允許債務人轉移全部或者部分債務 | 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移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但是債 權人和保證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 |
| 第三人加入債務 | 保證人的保證責任不受影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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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內容選自黃潔洵老師2025年《經濟法》基礎細講班課程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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