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級會計經(jīng)濟法第一章思維導圖:行政訴訟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
2024年中級會計師考試于9月7日正式開,距離考試越來越近建議大家在學習新知識點的同時也要及時回顧以前知識點!下面是《經(jīng)濟法》第一章總論【行政訴訟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知識點的思維導圖等內容,希望能幫助大家回顧知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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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項選擇題】
甲公司因抗稅被稅務機關處以所納稅款的3倍罰款,甲公司認為處罰過重,為此與稅務機關產生爭議,其解決爭議應當選擇的方式是( )。
A. 行政訴訟
B. 民事訴訟
C. 行政復議
D. 仲裁
【正確答案】 C
【答案解析】
【多項選擇題】
根據(jù)行政訴訟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下列對經(jīng)過行政復議的行政訴訟案件中,被告的確定正確的有( )。
A. 復議機關決定維持原行政行為的,作出原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和復議機關是共同被告
B. 對于復議維持遺漏被告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復議機關以第三人的身份參加訴訟
C. 復議機關在法定期限內未作出復議決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起訴原行政行為的,復議機關是被告
D. 復議機關改變原行政行為的,復議機關是被告
【正確答案】 A,D
【答案解析】
(1)選項B:對于復議維持遺漏被告的,人民法院應當依職權追加遺漏的行政機關為訴訟被告。(2)選項C:復議機關在法定期限內未作出復議決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起訴原行政行為的,作出原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是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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