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行為的附條件和附期限_2020年中級會計經濟法必備知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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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導航】
法律行為的附條件和附期限
【所屬章節(jié)】
第一章總論
【知識點】法律行為的附條件和附期限
法律行為的附條件和附期限
1.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條件,但是按照其性質不得附條件的除外。附生效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條件成就時失效。
2.附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當事人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止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已成就;不正當地促成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不成就。
3.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期限,但是按照其性質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期限屆至時生效。附終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期限屆滿時失效。
【提示】可能發(fā)生或可能不發(fā)生的屬于“附條件”,一定會發(fā)生的屬于“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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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知識點選自陳小球老師《經濟法》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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