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行為概述_2020年中級會計經(jīng)濟法必備知識點
2020年中級會計職稱備考已經(jīng)正式開始,大家是否已經(jīng)進入到學習的狀態(tài)了?請大家提前準備,踏實學習。下面小編為大家準備了中級會計《經(jīng)濟法》科目的相關考點,快來打卡學習吧!

【內(nèi)容導航】
基本概念與特征
法律行為分類
法律行為的生效要件
【所屬章節(jié)】
第一章總論
【知識點】民事法律行為概述
民事法律行為概述
1.基本概念與特征
民事法律行為,是指民事主體通過意思表示設立、變更或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行為。
①以設立、變更、終止權利義務為目的。
②以意思表示為要素
【提示】建造房屋、拾得遺失物缺乏意思表示要素,不屬于民事法律行,屬于事實行為。
2.法律行為分類(包括但不限于)
(1)單方法律行為和雙(多)方法律行為
①單方法律行為,是指根據(jù)一方當事人的意思表示(無需他方的同意)而成立的法律行為。如債務的免除、委托代理的撤銷、無權代理的追認等。
②訂立合同是常見的雙方法律行為(雙方意思表示一致),公司決議是多方法律行為。
(2)要式法律行為和非要式法律行為
①要式法律行為:融資租賃合同、建設工程合同、技術開發(fā)合同等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②非要式法律行為:如買賣合同。
3.法律行為的生效要件
法律行為的成立是法律行為生效的前提,但是,已成立的法律行為不一定必然發(fā)生法律效力,只有具備一定生效要件的法律行為,才能產(chǎn)生預期的法律效果。
(1)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行為人的意思表示真實;
(3)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不違背公序良俗(公共秩序和善良習俗)。
注:以上中級會計考試知識點選自陸中寶老師《經(jīng)濟法》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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