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會經濟法中物權變動的原因
注會經濟法在知識框架上層次繁雜,即便是一個概念,都可能分出三種不同的情況。比如物權變動,在非基于法律行為的物權變動中,還有三方面參考要素,詳見下方表格。
【重難點問題·14】物權變動的原因
物權變動 | -- | |
非基于法律行為的物權變動 | 基于事實行為 | 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實行為設立或者消滅物權的,自事實行為成就時發(fā)生效力 |
基于法律規(guī)定 | 因繼承取得物權的,自繼承開始時發(fā)生效力 | |
基于公法行為 | 因人民法院、仲裁機構的法律文書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決定等,導致物權設立、變更、轉讓或者消滅的,自法律文書或者征收決定等生效時發(fā)生效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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