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注會經濟法重要知識點:國有獨資公司
沒有一個人的經驗可以完全適用于另外一個人。每個人的情況都是不一樣的,我們應該實事求是,找出適合自己的學習方法來。下面是小編為考生們準備了注會經濟法的重要知識點,一起來看看吧!

【內容導航】
國有獨資公司
【所屬章節(jié)】
第六章 公司法律制度——第四單元 有限責任公司的組織機構
【知識點】國有獨資公司
國有獨資公司
1.股東會
(1)國有獨資公司不設股東會,由國有資產監(jiān)督管理機構行使股東會職權。
(2)國有資產監(jiān)督管理機構可以授權董事會行使股東會的部分職權,但合并、分立、解散、增減注冊資本和發(fā)行公司債券,必須由國有資產監(jiān)督管理機構決定。
(3)重要的國有獨資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申請破產,應當由國有資產監(jiān)督管理機構審核后,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
2.董事會
(1)董事會中應當包括職工代表,職工代表由職工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其他董事由國有資產監(jiān)督管理機構委派。
(2)必須設董事長1人,可以設副董事長。
(3)董事長、副董事長由國有資產監(jiān)督管理機構從董事會成員中指定。
(4)國有獨資公司的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未經國有資產監(jiān)督管理機構同意,不得在其他公司或者經濟組織兼職。
(5)國有獨資公司設經理,由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
(6)經國有資產監(jiān)督管理機構同意,董事會成員可以兼任經理。
3.監(jiān)事會
(1)監(jiān)事會成員不得少于5人,其中職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
(2)監(jiān)事會成員由國有資產監(jiān)督管理機構委派,但監(jiān)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職工代表大會選舉產生。
(3)監(jiān)事會主席由國有資產監(jiān)督管理機構從監(jiān)事會成員中指定。
4.公司章程
國有獨資公司的公司章程由國有資產監(jiān)督管理機構制定,或者由董事會制訂報國有資產監(jiān)督管理機構批準。
注:本文知識點整理自東奧郭守杰老師-基礎精講班課程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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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會計師考試復習主要的還是要靠自己靜下心來慢慢地理解。以上就是小編整理的重要知識點,小編希望同學們在考試中都可以拿到高分,預祝同學們注會考試都能順利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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