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購置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計稅價格×稅率。納稅人購買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為納稅人實際支付給銷售者的全部價款,不包括增值稅稅款;例:小李購買一輛小轎車,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上“價稅合計”為22.6萬元,“不含稅價格”為20萬元,“增值稅稅額”為2.6萬元,本例中納稅人實際支付給銷售者的全部價款為20萬元,應納車購稅為20×10%=2萬元。
更新時間:2022-03-04 13:42:36 查看全文>>
車輛購置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計稅價格×稅率。納稅人購買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為納稅人實際支付給銷售者的全部價款,不包括增值稅稅款;例:小李購買一輛小轎車,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上“價稅合計”為22.6萬元,“不含稅價格”為20萬元,“增值稅稅額”為2.6萬元,本例中納稅人實際支付給銷售者的全部價款為20萬元,應納車購稅為20×10%=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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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購置稅繳納地點:
納稅人購置應稅車輛,應當向車輛登記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購置不需辦理車輛登記手續(xù)的應稅車輛,應當向納稅人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具體分為:
(1)單位納稅人向其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2)個人納稅人向其戶籍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納稅期限:
納稅人購買自用的應稅車輛,自購買之日起60日內申報納稅;進口自用的應稅車輛,應當自進口之日起60日內申報納稅;自產、受贈、獲獎和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應稅車輛,應當自取得之日起60日內申報納稅。
汽車購置稅政策:
1.依照法律規(guī)定應當予以免稅的外國駐華使館、領事館和國際組織駐華機構及其有關人員自用車輛免稅。
2.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列入裝備訂貨計劃的車輛免稅。
3.懸掛應急救援專用號牌的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車輛免稅。
4.設有固定裝置的非運輸專用作業(yè)車輛免稅。
5.城市公交企業(yè)購置的公共汽電車輛免稅。
購置稅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計稅價格×稅率
我國車輛購置稅實行統(tǒng)一比例稅率,稅率為10%。
車輛購置稅的納稅人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購置汽車、有軌電車、汽車掛車、排氣量超過150毫升的摩托車的單位和個人。
其中購置是指以購買、進口、自產、受贈、獲獎或者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應稅車輛的行為。
地鐵、輕軌等城市軌道交通車輛,裝載機、平地機、挖掘機、推土機等輪式專用機械車,以及起重機(吊車)、叉車、電動摩托車,不屬于應稅車輛。
稅收優(yōu)惠:
新車購置稅納稅地點: 納稅人購置應稅車輛,應當向車輛登記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購置不需辦理車輛登記手續(xù)的應稅車輛,應當向納稅人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具體分為:
(1)單位納稅人向其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2)個人納稅人向其戶籍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納稅期限: 納稅人購買自用的應稅車輛,自購買之日起60日內申報納稅;進口自用的應稅車輛,應當自進口之日起60日內申報納稅;自產、受贈、獲獎和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應稅車輛,應當自取得之日起60日內申報納稅。
(1)購買自用應稅車輛的為購買之日,即車輛相關價格憑證的開具日期。
(2)進口自用應稅車輛的為進口之日,即《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或者其他有效憑證的開具日期。 (3)自產、受贈、獲獎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應稅車輛的為取得之日,即合同、法律文書或者其他有效憑證的生效或者開具日期。 納稅環(huán)節(jié) 車輛購置稅是對應稅車輛的購置使用行為課征,征收環(huán)節(jié)單一,實行一次課征制度。征稅環(huán)節(jié)為使用環(huán)節(jié)(最終消費環(huán)節(jié))。具體而言,車輛購置稅是在應稅車輛上牌登記注冊前的使用環(huán)節(jié)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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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購置稅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計稅價格×稅率
稅率與計稅依據
(一)稅率
我國車輛購置稅實行統(tǒng)一比例稅率,稅率為10%。
(二)計稅依據
車輛購置稅實行從價定率、價外征收的方法計算應納稅額,應稅車輛的價格即計稅價格就成為車輛購置稅的計稅依據。但是由于應稅車輛的來源不同,計稅價格的組成也就不一樣,車輛購置稅計稅依據的構成也就不同。
購買新車購置稅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計稅價格×稅率
我國車輛購置稅實行統(tǒng)一比例稅率,稅率為10%。
計稅依據
(一)購買自用應稅車輛
計稅價格=實際支付給銷售者的含增值稅價款÷(1+增值稅稅率或征收率)
(二)進口自用應稅車輛
汽車購置稅減半是從2015年10月1日到2016年12月31日,對購買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實施減半征收車輛購置稅的優(yōu)惠政策。
車輛購置稅是對在境內購置規(guī)定車輛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一種稅,它由車輛購置附加費演變而來。
車輛購置稅的納稅人是指境內購置應稅車輛的單位和個人。其中購置是指購買使用行為、進口使用行為、受贈使用行為、自產自用行為、獲獎使用行為以及以拍賣、抵債、走私、罰沒等方式取得并使用的行為,這些行為都屬于車輛購置稅的應稅行為。
車輛購置稅的納稅人具體是指:
所稱單位,包括國有企業(yè)、集體企業(yè)、私營企業(yè)、股份制企業(yè)、外商投資企業(yè)、外國企業(yè)以及其他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國家機關、部隊以及其他單位。
購置稅的減免主要指車輛購置稅的減免,對一些特定的車輛、船只等的購置稅的處理,分為法定減免和特定減免。
1、法定減免
(1)非機動車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驅動的車輛,以及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的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電動自行車等車輛;非機動船是指自身沒有動力裝置,依靠外力驅動的船舶;非機動駁船是指在船舶管理部門登記為駁船的非機動船。
(2)拖拉機是指在農業(yè)(農業(yè)機械)部門登記為拖拉機的車輛。
(3)捕撈、養(yǎng)殖漁船是指在漁業(yè)船舶管理部門登記為捕撈船或者養(yǎng)殖船的漁業(yè)船舶。不包括在漁業(yè)船舶管理部門登記為捕撈船或者養(yǎng)殖船以外類型的漁業(yè)船舶。
(3)軍隊、武警專用的車船是指按照規(guī)定在軍隊、武警車船管理部門登記,并領取軍用牌照、武警牌照的車船。
(4)警用車船,是指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監(jiān)獄、勞動教養(yǎng)管理機關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領取警用牌照的車輛和執(zhí)行警務的專用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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